关于200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建委)、人事局,省(部)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人事部总体安排,按照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4]2号)具体布置,现将我省2004年度一、二级建筑师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我省200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建设厅、人事厅负责组织实施,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和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务工作。各市建设行政和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合作,相互协调。
  二、考试科目、时间及考场设置
  考试科目和时间见附表二。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三、 考试报名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符合的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按照本文“2004年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附件三)的规定申报;

2)不具备本文附件二规定学历的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项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及经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他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见附件一。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注:除续考人员外,不再办理部分科目的考试(报名表上级别名称“部分科目”,代码“5”)。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条例下列报考条件之一:
  1、报考人员按照本文“2004年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附表四)的规定申报;
  2、不具备本文附件三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及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他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3、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续考人员需填写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即可报名。
  (二)新考人员申报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或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二份)及报名表。
  2、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学位及学历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报考一级人员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报名点应审查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3、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反映报考人员的设计业绩和职业道德的证明材料。
  五、申报要求
  1、报考人员专业、学历、毕业年限等必须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从事建筑专业设计年限与有关业绩、职业道德证明文件必须准确无误,并且与申报表、报名表相符。
  2、确认报考人员从事建筑设计执业实践年限时,应扣除工作中脱离建筑设计工作时间。
  3、一级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是申请参加注册建筑师考试人员必备条件之一,报考一级建筑师人员应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委会规定的要求。
  4、一级注册建筑师续考人员根据单科成绩合格在连续五年内滚动有效的原则(2002年全国停徒刑一年),二级注册建筑师续考人员根据单科成绩合格在连续二年内滚动有效的原则,认真选择本年度报考的科目。
  六、科目说明

1、自2003本年度起,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部分科目有所所调整。

1、原(2001年及以前,下同)第一科目“设计前期工作”(45题)和“场地设计”(45题)全并为“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90题)。

1)未通过或未报考“设计前期工作”和“场地设计”的考生需考“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1—90题(报名表中的专业代码栏填“01”);

2)原第二科目“场地设计”通过的考生,仅需考“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1—45题(报名表中的专业代码栏填“02”);

3)原第一科目“设计前期工作”通过的考生,仅需考“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46—90题(报名表中的专业代码栏填“03”);

2、现“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和“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两个科目替代原“建筑设计与表达(作图题)”,考试用时分别为6小时和5小时,凡未通过或未报考原“建筑设计与表达(作图题)”的考生,需报考“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和“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两个科目。

3、现“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科目替代原“环境控制与建筑设备”科目。

其余科目名称不变。

二级注册建筑师:

1、现“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和“建筑构造与祥图(作图题)”两个科目替代原“建筑设计与表达(作图题)”,考试用时分别为6小时和3.5小时,凡未通过或未报考原“建筑设计与表达(作图题)”的考生,需报考“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和“建筑构造与详图”两个科目。

2、现“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科目替代原“建筑法律、经济与施工”科目。

其余科目名称不变。

七、为帮助考生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各市报名点发准考证时请将“200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附件五)印发给每位考生。

八、作图题草图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每人配发2张2号草图纸;“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每人配发2张2号草图纸。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每人配发2张2号草图纸;“建筑构造与祥图(作图题)” 每人配发1张2号草图纸。

九、考试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苏价报[2000]32号)和国家计委(计办价格[2000]299号)文件规定,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
  1、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
  2、考务费: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科60元;一、二级作图题考试每科120元。
  十、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4月1日至4月2日

报名地点:常州市健身路9号建设局(408室)。
 

附件一: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附件二:200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附件三:2004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附件四:2004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四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一: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工程等级

类型          特征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单体建筑面积

8m2以上

2m2以上至8m2

5000 m2以上至2m2

5000 m2以下

立项投资

2亿元以上

4000万元以上至2亿元

1000万元以上至4000万元

1000万元及以下

建筑高度

100m以上

500m以上

100m

24m以上

50m

24m及以下(其中砌体建筑不得超过抗震规范高度限值要求)

住宅

宿舍

层数

 

20层以上

12层以上

20

12层及以下(其中砌体建筑不得超过抗震规范层数限值要求)

住宅小区

工厂

生活区

总建筑面积

 

10m2以上

10m2

及以下

 

地下工程

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

5m2以上

1m2以上至5m2

1m2及以下

 

附建式人防(防护等级)

 

四级及以上

五级及以下

 

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要求

抗震设防区特殊超限高层建筑

抗震设防区建筑高度100m及以下的一般超限高层建筑

 

 

技术复杂、有声、光、热、振动、视线等特殊要求

技术特别复杂

技术比较复杂

 

 

重要性

国家级经济、文件、历史、涉外等重点工程项目

省级经济、文化、历史、涉外等重点工程项目

 

 

注:符合某工程等特级特征之一的项目即可确认为该工程等级项目

 

 

 

附件二:

200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级别

日 期

     

   

 

 

 

一级

 

 

 

6月

12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设计

13:30—15:30(2.0小时)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16:00—18:00(2.0小时)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6月

13日

8:00—11:30(3.5小时)

场地设计(作图题)

13:30—17:30(4.0小时)

建筑结构

6月

14日

8:00—10:30(2.5小时)

建筑材料与构造

12:30—18:30(6.0小时)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6月

15日

8:00—10:30(2.5小时)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2:30—17:30(5.0小时)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二级

6月

12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结构与设备

13:30—17:00(3.5小时)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6月

13日

8:00—11:00(3.0小时)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12:30—18:30(6.0小时)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附件三:

2004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专业

学位或学历

从事建筑设计

的最少时间

对应的最迟

毕业年限

建筑学

建筑设计

本科

以上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

2年

2002年

建筑学学士

3年

2001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5年

1999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年

1997年

专科

三年制毕业

9年

1995年

城市规划

城乡规划

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

风景园林

建筑装饰技术

二年制毕业

10年

1994年

本科及

以上

工学博士毕业

2年

2002年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6年

1998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年

1997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年

1996年

专科

三年制毕业

10年

1994年

二年制毕业

11年

1993年

其它工科

本科

以上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7年

1997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年

1996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9年

1995年

 

 

 

附件四:

2004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从事建筑

设计的

最少时间

对应的

最迟毕

业年限

中专(不含职业中专)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5

1999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7

1997

相近专业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8

1996

相近专业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10

1994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8

1996

相近专业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