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常州市建设局作风建设
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建立常州市建设局作风建设
长效机制的意见


关于在全局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实施"创优发展环境服务有效投入"若干举措的通知

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专刊(第1期)

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专刊(第2期)

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专刊(第3期)

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专刊(第4期)

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专刊(第5期)


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专刊(第6期)

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专刊(第7期)

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专刊(第8期)

常州市建设局科研设计处作风建设征求意见表


监督电话:12319
      
6680001
      
6607878

 
 
关于建立常州市建设局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全面推进全局党风、政风、行风(以下统称作风)建设,大力营造透明的政务环境、优良的服务环境、高效的办事环境和廉洁的从政环境,服务全市有效投入,保障全局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现就建立健全我局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对局作风建设的组织领导
  1.成立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部署、组织、协调、指导全局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职责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建设厅关于作风建设的总体部署,研究解决作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做好加强作风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工作;组织开展评议局机关作风建设和征求对我局作风建设意见等活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鞭策后进;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巩固和发展作风建设的成果。
  2.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局领导和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负责局作风建设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了解掌握全局作风建设进展情况,组织开展作风建设调查研究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培育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做好"评议机关"、"征求意见"和反馈意见整改的具体组织工作;加强对作风建设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必须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推进作风建设的整体合力,推动作风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
  4.局机关党委负责机关作风建设日常工作,落实局党委、行政和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抓好机关作风建设的学习宣传、组织协调、情况收集和督促检查工作。
  5.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把加强作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一把手负总责,建立工作责任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建立健全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目标管理、制度保证的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机制,保证本单位、本部门作风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坚持和完善局作风建设民主监督机制
  1.调整和充实局行风监督员队伍,完善行风监督员活动制度,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
  2.在局作风建设办公室设立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利用局政务公开网、"廉政之窗"网站和12319城建服务热线,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局作风建设的投诉。加强对投诉件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并以适当的方式公布投诉处理情况,接受基层和群众的监督。
  3.建立局作风建设监督点。在市星级企业、重点项目企业、省级以上开发园区、乡镇街道等设立局作风建设监督点,由局领导、局机关处室负责人为监督点联系人,及时听取和收集基层和群众对我局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我局作风建设情况,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
  5.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及时收集新闻媒体和网站对我局作风建设的投诉和反映,认真做好有关作风建设新闻曝光和投诉的整改和处理。
  三、建立健全加强作风建设制度
  1.会议制度。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定期召开会议,学习上级有关精神,研究全局作风建设情况,部署有关工作。
  2.落实责任制度。把作风建设工作责任分解到相关处室(见附件),定期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征求意见制度。局每年组织一次作风建设征求意见活动,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表,收集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评议机关处室作风建设制度。局每年组织一次机关处室作风建设评议活动,请局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评判机关工作。充分运用评议结果,把评议作为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的重要手段。
  5."评议机关"整改工作制度。对市"评议机关"活动中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分解落实,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整改。
  6.明查暗访制度。定期组织作风建设情况的明查暗访,并及时通报情况,督促整改。把明查暗访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7.考核奖惩制度。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各单位、各部门年度双文明考核目标,作为评价工作实绩的重要方面和考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依据有关作风建设情况,经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考核,由局党委、行政对作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扬奖励。
  以上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工作责任分解表

  二〇〇六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建设 作风 机制 意见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6年3月7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