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申领建筑业企业资质
1.申报材料
总承包、专业承包类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总承包、专业承包)(一式四份);
(2)附件材料(一级资质三份、二级资质二份、三级资质一份)共分两册:第一册为综合类资料(首页应标有本册内容的目录),第二册为技经人员资料。装订材料均为复印件,原件备查。
第一册综合类资料内容及装订顺序为:
①企业成立批件(包括企业历次演变的批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三总师的任职(聘用)文件、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全面规范,同时附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的凭证材料);
④企业章程;
⑤新成立、新升级企业应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金验资报告(需提供原件或加盖会计事务所印章);
⑥改制、分立或合并后组建的建筑业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结构及资产负债情况,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其中国有企业还需出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文件,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情况,工程业绩的分割、合并情况等;
⑦企业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清单暨购置发票。
第二册人员资料内容和装订顺序为:
①企业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证书、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全面规范,同时附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的凭证材料);
②企业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人员的职称证书(高、中、初顺序)和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全面规范,同时附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凭证材料)。
升级企业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
①企业原资质证书副本及上年度资质年检表(此项为升级企业提供);
②企业财务决算年报表(加盖企业公章);
③企业报送统计部门的生产情况、财务状况报表(加盖企业公章);
④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的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如没有,需附说明)、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近两年工程必须提供)、工程合同及质监部门或业主提供的质量验收证明材料、安全管理部门提供的安全评估的证明材料(若无,可暂不提供)。
注:申报一级资质的企业,第二册人员资料中一级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所需材料请装订在第一册综合类资料的最后部分。
劳务分包类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劳务分包)(一式四份);
2.附件材料一份共分两册:第一册为综合类资料(首页应标有本册内容的目录),第二册为技经人员及持相关工种培训合格证人员资料。装订材料均为复印件,原件备查。
第一册综合类资料内容及装订顺序为:
①企业成立批件(包括企业历次演变的批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理、技术负责人的任职(聘用)文件、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全面规范,同时附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的凭证材料);
④企业章程;
⑤新成立、新升级企业应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金验资报告(需提供原件或加盖会计事务所印章);
⑥改制、分立或合并后组建的建筑业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结构及资产负债情况,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其中国有企业还需出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文件,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情况,工程业绩的分割、合并情况等;
⑦企业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清单暨购置发票。
第二册人员资料内容和装订顺序为:
①企业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人员的职称证书(高、中、初顺序)和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全面规范,同时附人员社会保险材料);
②企业持相关工种培训合格证人员的身份证、培训合格证、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4)《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87号令)
3.办事流程
咨询(窗口)(1个工作日)→受理代办(窗口)(1个工作日)→审核材料(局建管处)(5个工作日)→现场踏勘(3个工作日)→形成处内建议(3个工作日)→形成初审意见(市建设局)(4个工作日)→通知企业网上申报(1个工作日)→转送省建管局(1个工作日)
4.备注
本事项属代省建管局接受申报材料,我局不收费,办理时间、收费按省建管局有关规定执行。管理相对人也可直接向省建管局申请办理。
省建管局受理地点:南京市三元巷7号企业管理处。
电话:025-84200720
5.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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