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建筑施工许可核准(省管项目以外)

1.申报材料
(1)按工程标段填写的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项目批文;
(3)土地使用证或用地批准书;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中标通知书、招投标备案表或直接发包批准书;
(6)施工合同;
(7)聘请监理的提供监理合同;
(8)需要审图的提供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的材料;
(9)一站式办结通知书(含质监、安监通知书等附件材料);
(10)资金证明(①提供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10%预付款证明材料;②100万元以上的招标工程出具建设单位的支付保函,其他出具银行资金证明文件);
(11)已经按规定缴纳或补缴基础设施配套费证明文件(流转单)。
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审核。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3.承诺时间
5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
不收费
5.办事流程
受理(窗口)(1个工作日)→踏勘(局建管办)(1个工作日)→审核(局建管办)(1个工作日)→审批(市建设局)(1个工作日)→发证(窗口)(1个工作日)
6.建筑施工许可证核准申请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