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当前位置:> 首 页 > 科技进步 | |||
|
总 论
1.2 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全国正常年份缺水量约400亿m3,水危机严重制约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由于水资源短缺,部分地区工业与城市生活、农业生产及生态环境争水矛盾突出。部分地区江河断流,地下水位持续下降,生态环境日益恶化。近年来城市缺水形势严峻,缺水性质从以工程型缺水为主向资源型缺水和水质型缺水为主转变。城市缺水有从地区性问题演化为全国性问题的趋势,一些城市由于缺水严重影响了城市的生活秩序,城市发展面临挑战。 1.3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量持续增长,用水结构不断调整。2003年农业用水(含林业、湿地等)占总用水量的比重己由1980年的88%下降到66%,工业用水由10%提高到22.1%,城镇生活用水由2%提高到11.9%。由于我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资源条件不同,用水结构差异显著。城乡生活及工业用水的增加,用水结构将进一步调整,对供水水质和保障率的要求更高。 1.4 节约用水、高效用水是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的根本途径。节约用水的核心是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目前我国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是发达国家的5-10倍,我国灌溉水利用率仅为40%-45%,距世界先进水平还有较大差距,节水潜力很大。 1.5 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把节水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国家鼓励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重大装备的研究、开发与应用。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设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会。 1.6 采取法律、经济、技术和工程等切实可行的综合措施,全面推进节水工作。节水工作要实现“三个结合”,即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先进技术与常规技术相结合,强制节水与效益引导相结合。 1.7 《大纲》重点阐明了我国节水技术选择原则、实施途径、发展方向、推动手段和鼓励政策。《大纲》用于引导节水技术研究、产业发展和节水项目投资的重点技术方向,促进节水技术的推广应用,限制和淘汰落后的高用水技术、工艺和设备,为编制水资源和节水发展规划提供技术支持。 1.8 《大纲》按照“实用性”原则,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根据节水技术的成熟程度、适用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成本和节水潜力,采用“研究”、“开发”、“推广”、“限制”、“淘汰”、“禁止”等措施指导节水技术的发展。重点强调对那些用水效率高、效益好、影响面大的先进适用节水技术的研发与推广。 1.9 《大纲》所称节水技术是指可提高水利用效率和效益、减少水损失、能替代常规水资源等技术,包括直接节水技术和间接节水技术,有些也是节能技术、清洁生产技术和环保技术。 1.10 《大纲》为实现节水目标提供技术政策支撑。通过《大纲》的引导,争取在2005-2010年间实现工业取水量“微增长”,农业用水量“零增长”,城市人均综合用水量实现逐步下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