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燃气经营、燃具安装维修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燃气经营、燃具安装维修企业及供应站:
根据常州市燃气管理站《2007年度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要求,提高对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的认识。经站研究决定:于4月与5月中下旬举办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班及上岗证培训班,并实施2007年度上岗证注册工作,请各单位合理安排好参加培训人员的次序,现将有关培训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教育培训:
1.培训时间初定在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燃气经营、燃具安装维修企业各分二期培训,时间每期半天。并携带上岗证书正本。
3.培训完后,现场注册。
以上名单请于4月5日之前报常州市燃气管站。
二、从业人员上岗证培训:
携带以下有关材料:
(1) 身份证编号 (2)家庭住址 (3)文化程度 (4)1寸免冠照片3张(5)燃气经营企业费用416元/人,燃具安装维修单位费用535元/人。
培训时间初定于5月中下旬,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报名于4月15日前报常州市燃气管理站。
常州市燃气管理站
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