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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建设局 
文件

常建委〔2007〕7号

    关于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的意见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
  2007年是实施《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三年规划》的最后一年,为进一步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保障城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市委要求,联系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城市建设三年实施纲要》和局《精神文明建设三年规划》,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强化基础,创新载体,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努力在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学习力、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上迈出新步伐,在提高党员队伍的综合素质上取得新成效,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服务城市建设事业发展的大舞台上实现新飞跃。
  二、目标任务
  以组织推动为基础,通过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着力丰富与创新学习载体,构建科学完善的组织学习机制,建设一支觉悟优于普通群众、能力优于普通群众、业绩优于普通群众的党员队伍,全面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学习力、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使全局各级党组织真正成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通过深化创建,年内命名一批局级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若干个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局级示范点;力争创建若干个市级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示范点。
  三、主要内容
  (一)着眼紧贴实际,丰富学习内容
  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就是要求我们要把学习当作一种政治责任、思想境界和精神追求,坚持胡锦涛总书记所倡导的优良学风,密切联系党员思想实际,打牢思想基础;密切联系城市建设实际,注重学习成效;密切联系组织建设实际,丰富学习内容。第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注重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学习十七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把握其精神实质,运用其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处理城市建设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保持思想上和政治上的清醒和敏锐。第二,要加强党和国家对城市建设工作有关方针政策的学习。通过熟练掌握和正确运用政策,体现出思维方式、工作效率、工作成效的先进性;第三,要加强城市建设专业的学习。城市建设事业的日新月异,逼迫我们要不断地积累知识,不断调整结构,不断超越自我,使学习的过程直接成为研究和推进城市建设事业改革发展的过程,力求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相统一。
  (二)着眼示范效应,抓好 "龙头工程"
  各单位领导班子,既是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又是创建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具有重要的组织领导作用和典型示范作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必须抓住领导班子这个关键,强化理论中心组学习的计划性,坚持学习日的经常性,建立领导干部学习积分制,加大考勤考核力度,发挥好各级领导班子的示范效应,以建立学习型领导班子的学习带动普通党员的学习,以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推动其他学习型组织的建设。通过组织推动、典型带动、内在驱动,三管齐下,形成合力,努力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学习型、创新型单位建设相呼应,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学习力和执行力。
  (三)着眼体系构建,抓好整体推进
  一要加强阵地建设。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把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支部活动室、党建网站等阵地建设。支部活动室要力争达到"十有"标准:有场地、有桌椅、有党旗、有制度、有支部的基本情况、有心得栏、有电教设备、有活动记载、有会议记录和学习记录。同时,阵地建设要与"三级联创"、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创先争优有机结合起来,融入到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活动室、电化教育、党建网站等阵地作用,努力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党员学习教育的课堂、锤炼思想的熔炉和团结奋进的堡垒。
  二要发挥载体优势。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必须通过实实在在的载体,吸引党员和干部职工的广泛参与,才能增强这项工作的实效性、感召力和向心力。要在充分利用和完善原有的学习载体的基础上,不断进行学习载体的创新,设计和拓展灵活多样、能够满足各层面党员学习需要的新载体。积极采取专家讲座、辅导报告、轮流讲课等有效形式,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党的学习制度,强化对党员的主体培训的同时,不断创新网上教育、研讨会、现场交流、课题调研、教学互动等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形式,拓宽学习渠道。此外,还要坚持与时俱进,大力建设企业文化,广泛开展党员和职工群众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做到寓教于乐。
  三要健全学习网络。通过建立党员读书小组等形式,构建学习网络。以全面提高党员综合素质为重点,以构建和谐建设为目标,鼓励、支持党员参加学历教育、互联网教育、自学考试、函授教育和在职自学,有组织地推行岗位培训,努力形成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终身学习教育体系,以适应各层面党员的学习需求,为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提供健全的学习网络。同时,坚持把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典型学习有机结合。
  (四)着眼机制创新,抓好规范运作
  一要建立和完善学习责任机制。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按照"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切实担负起"组织、指导、保障、督促"等方面的责任,以强有力的责任机制确保党员干部学习的落实。要建立定期听取和分析学习动态制度和定期通报学习情况制度,做到每一季度议一次,每学一个专题讲评一次,每半年通报一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总结提高。
  二要建立和完善学习考评机制。考察对理论学习的认识和态度,检查在党员干部中是否形成了浓厚的学习风气;检查党组织书记是否真正发挥带头、组织、指导和督促作用;考察学习的落实情况,检查个人学习是否有计划、有安排,上级规定的学习任务是否完成,质量和效果如何;考察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情况等等。
  三要建立和完善学习激励机制。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作为判断干部素质、认定干部实绩的首要条件,把学习与单位评先、与干部升降、工作考核挂起钩来。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通过大张旗鼓的表彰和宣扬,使上上下下动起来、争起来、比起来,在党组织内部营造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四要建立和完善学习运行机制。借鉴和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在规范学习运作中,重点抓好以下三个环节:一是 "导学"。建立学习辅导员制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举办辅导报告,交流学习体会,成为勤学习、善思考、勇创新的模范。二是 "助学"。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团队式学习、反思式学习、研究式学习,促进信息共享、坦诚交流、取长补短,努力改善全体党员的心智模式,实现共同提高。三是 "督学"。明确新时期党员及党组织学习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考学、评学制度,把党员的学习态度、效果作为衡量党组织和党员保持先进性的标准之一,纳入到学习考评激励约束机制中,确保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学习的连续性、持久性、有效性。
  四、活动要求
  1.思想再发动,认识再提高。市委组织部将今年五月份确定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宣传月,将在全市大力宣传各级各类党组织创建工作成效。各单位党组织对此要高度重视,积极参加相关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对我局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成效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进行一次广泛的思想再发动,认识再提高,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切实感受到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提高基层组织执政能力的客观需要;是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学习力、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效手段;是推进城市建设各项事业改革发展的现实要求,从而进一步增强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精心谋划,狠抓落实。局属各单位党组织要科学制定本单位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年度计划,形成科学、合理的学习绩效评价体系和有效的考评机制;加强对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及其与其他学习型组织创建之间的关系的理论研究和探讨,积极探索和实践创建活动的好方法、好途径,及时总结经验并搞好推广交流,通过交流推进,典型带动,深化创建活动;坚持学用结合,把学习取得的最新成果应用到党的建设以及城市建设的实践中去,不断增强学习的成效。
  3.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局党委组织处要加强对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按照党的组织体系,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良好格局。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所在单位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全面负责、全程负责,特别是要对学习的实际效果负责。全年召开两次学习交流促进会,确保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得到深入、持续、有效开展。


二○○七年二月八日


主题词:学习型党组织 创建 意见
抄报:市委组织部,省建设厅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7年2月8日印发
共印80份


2007-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