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常州市建设局“与奥运同行”第九届职工运动会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处室、各有关单位:
2008年是北京奥运会举办之年,是我市举行第十三届运动会、备战第十七届省运会的重要之年,也是我局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关键之年。为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充分展示建设职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营造全局上下喜迎北京奥运的浓厚氛围,决定于2008年4月至8月举办常州市建设局“与奥运同行”第九届职工运动会。
希望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积极参赛,赛出风格,赛出水平,为推进城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附件:常州市建设局“与奥运同行”第九届职工运动会竞赛方案
二○○八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建设 职工 运动会 通知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8年4月7日印发
共印80份
附件:
常州市建设局“与奥运同行”第九届职工运动会竞赛方案
常州市建设局“与奥运同行”第九届职工运动会将于2008年4月-8月举办,为保证各项竞赛活动规范、有序、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届运动会的领导,成立常州市建设局“与奥运同行”第九届职工运动会领导小组。
组长:周国平
副组长:吴晓东、戴明水、潘企强
成员:陆文炳、徐晓钟、高聿强、王 杰、曹根明、陈向阳、胡山章、许 方、黄志良、蔡健臣、胡 虹、李宪立、赵洪平、徐建明、张俊颖
领导小组下设竞赛办公室。
主任:戴明水
副主任:陆文炳、徐晓钟、许 方、胡山章
成员:闵亚琴、刘中龙、孟 起、朱亚明、李 强、周 曙、李心安
各竞赛项目成立相应的竞赛机构。
二、竞赛项目
1.球类:篮球(男子)、乒乓球(男、女团体及单项)、羽毛球(男单、女单、混双)
2.棋类:象棋(男子团体及单项)、围棋(男子团体及单项)
3.田径:
(1)男子:100m、400m、1500m、4×100m、跳高、跳远、铅球
(2)女子:100m、400m、800m、4×100m、跳高、跳远、铅球
4.拔河
(1)男子(12人)
(2)女子(10人)
5.消防(项目另文设定)
三、组织实施
1.本届运动会由常州市建设局"与奥运同行"第九届职工运动会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各竞赛项目由相关单位承办。
(1)田径、拔河比赛由省建校、市政工程管理处承办。
(2)篮球比赛由公交集团公司承办。
(3)乒乓球比赛由通用自来水有限公司承办。
(4)羽毛球比赛由排水管理处承办。
(5)象棋、围棋比赛由燃气热力总公司(港华燃气公司)承办。
(6)消防比赛由局公用处承办。
四、比赛时间、地点
运动会比赛将分组、分阶段进行,时间为4月-8月,地点设在市区有关体育馆和单位。每项竞赛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报名参赛办法由竞赛办公室会同各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五、组队方式
局属各单位、各相关单位以单位名义组队参赛,职工数不足50人的单位也可以联合组队。
六、运动员资格
1.各单位2008年3月31日前在册的职工(含临时工、合同工)。
2.一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队的比赛项目。
七、竞赛办法
1.竞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公布的各项竞赛规则、有关补充规定以及常州市竞赛特定规则。
2.各单项竞赛,按该项目的竞赛规程执行。
八、奖励和经费
本届运动会设团体总分奖六名,颁发奖杯;乒乓球、象棋、围棋设团体奖六名,颁发奖牌和奖金;各项竞赛均设单项奖六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若干名,颁发奖旗。
九、开幕式、闭幕式安排
常州市建设局“与奥运同行”第九届职工运动会开幕式,将于2008年6月20日左右在江苏省常州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运动场举行(有关开幕式的具体要求另发)。
常州市建设局“与奥运同行”第九届职工运动会闭幕式,将于8月下旬在市区某学校体育馆举行。(有关闭幕式的具体要求另发)。
十、其它事项
运动员服装必须符合各项竞赛要求,开幕式服装由各单位(代表团队)自定,着装必须统一。
十一、未尽事宜由竞赛办公室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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