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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 
文件

苏建函注册[2008]140号

    关于开展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数据核对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产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信息化步伐,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省建设厅组织开发了"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以下简称"注册系统"),用于全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网上申请、受理和审批等管理。为做好系统运行前的准备,我们对全省各专业注册人员(不含建造师)的注册数据进行了合并、整理,发现原注册数据中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等注册数据不完整或不规范,以及同一注册人员注册在不同单位等现象。为保证数据的准确和唯一性,在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前,组织对全省已经注册人员的数据进行网上核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执业资格注册人员、单位通过江苏省建设厅政务网(www.jscin.gov.cn)或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首页"江苏省建设执业人员数据核对系统"(以下简称"核对系统"),通过身份证件号码和姓名登录核对系统,在2008年4月10日前完成本人的注册信息核对或修改工作。
单位数据不完整或不规范的,在核对数据时,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资质等信息要与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资质证书上一致。
  如执业人员无法登录"核对系统",请与所在市相关执业管理机构或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取得登录"核对系统"的身份证件号码和姓名,各市执业资格管理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一。
  二、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规定,取得多个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同一企业分别注册并执业。一人具有多个执业资格在不同单位注册的,按照注册管理规定,于2008年4月10日前办理注册变更或注销、暂停某个注册专业的注册手续。
  三、"注册系统"投入使用时,单位将通过"注册系统"对本单位申报数据进行审核。请各有关单位通过江苏省建设厅政务网(www.jscin.gov.cn)或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首页"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单位用户申请系统"申请单位的管理员用户。
  四、请各执业注册人员和单位相互转告,按规定时间完成数据核对和单位管理员用户申请。逾期未核对者,将无法使用"注册系统"进行注册申报。
  五、省辖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产局相关主管部门,协助省注册管理部门完成数据核对工作。主要负责所辖市相关注册人员的身份证件号码查询、咨询工作、通知相关人员和单位等工作。请2008年3月28日前将本市所辖县(市)、区主管部门基本情况上报(附件二)。
  六、如在使用"核对系统"中遇到问题,请查看江苏省建设厅政务网站(www.jscin.gov.cn)执业资格>注册核对栏目下的相关信息;或请拨打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咨询电话:
  025-83750570(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勘察设计工程师)
  025-83347129(监理工程师)
  025-83346169(造价工程师)
  附件一:各市相关的执业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二:县区主管部门基本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三:数据核对和用户管理员申请操作说明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抄 送:厅城乡规划处、科研设计处、工程建设处、房地产业处、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省建设信息中心

江苏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共印50份



2008-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