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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建设局,各有关施工、建设、监理单位:
1月25日以来,我市受到暴雪袭击,积雪厚度超过38厘米,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带来严峻考验。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灾后复工的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五个确保"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建筑施工灾后复工的安全生产,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雪灾过后复工的安全管理,制定针对性强的安全生产措施,要亲自布置,亲自检查,亲自督促,做到安全生产各岗位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灾后复工安全生产。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定详细的灾后复工方案,要安排专人对建筑机械、安全防护、临时用电、临时设施等逐一认真检查,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并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严防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等事故发生。
三、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严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加强动火作业的管理,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设置动火监护人,实行现场监护,全面落实防火措施。
四、妥善安排好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要切实做好外务工人员的安抚工作,对因暴雪不能及时返乡而滞留在现场的外来人员,各用工单位要在生活上给予高度的关心。同时,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及时清理宿舍屋面积雪,防止临时宿舍倒塌;专人负责宿舍取暖设施管理,严禁乱拉、乱接电器,严禁明火取暖,严防烟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
五、各建设、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严把建筑施工灾后复工的安全生产关,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立即排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六、加强值班制度。各地区、各单位要建立并坚持值班制度,领导要亲自带班,遇有紧急或重要情况要立即报告,并亲临现场指挥,保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建筑 安全生产 紧急 通知
抄报:市政府、孙国建副市长、市安委会
抄送:市安监局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8年1月29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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