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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建设局、各驻常办事处、各建筑业企业、建筑业协会:
2007年元月,刘万德承包宜兴市建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金梅花园35#、36#房项目的外墙面砖贴面作业。由于施工进度未能达到协议要求,2007年10月3日、4日与项目部发生纠纷,刘万德伙同吴杰平、曾卫平等人组织农民工强行将施工现场总电闸拉断,并阻止电工接近配电房送电,致使整个工地断电,几百名工人无法施工。2007年10月8日,刘万德又伙同吴杰平、曾卫平等人组织农民工60余人集访市政府,提出各种无理要求,致使一般的劳务纠纷演变为群体性事件。
2007年10月,张丙言承包江苏天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常州正方京城售楼处瓦工作业,在施工中由于进度未能达到协议要求,与项目部发生纠纷,张丙言等踢翻用电电箱,导致电箱起火。
2007年11月5日,张丙言又组织40余人在常州正方京城工地闹事,给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为打击不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用工秩序,经研究,对刘万德等四位建筑业农民工组织者作如下处理:
一、对刘万德、吴杰平、曾卫平、张丙言4人予以通报批评,将其行为记入个人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二、在我市施工的建筑业企业应拒绝使用刘万德等4人组织的劳务作业。对本通报发布之日起仍使用其组织劳务作业的企业和项目经理,将严肃处理;造成后果的,将限制该企业和项目经理在我市从事建筑经营活动。
宜兴市建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天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加强劳务管理、规范用工手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今后,对类似事件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坚决查处扰乱市场秩序、采用极端手段强讨索要的现象,确保常州的稳定大局。希望各有关单位引以为戒,切实规范用工行为,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通报。
附件:刘万德等4人的基本情况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建筑 集访 情况 通报
抄送:市信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7年11月21日印发
共印4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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