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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建设局,各驻常办事处,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部、省、市《关于做好第四季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现就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建设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尽快整改已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对已经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抓紧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完毕的隐患,各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采取措施,确保资金,限期落实整改到位,尽快消除事故隐患。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对以下三类企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补课”。一是规模较小的企业和工程;二是前一阶段隐患排查申报为零的企业;三是今年以来发生事故的企业,确保不留死角。
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第四季度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和“补课”情况,于12月10日前报常州建筑业安全监督站,市建设局将结合各地实际进行督查。
二○○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建设 工程 隐患 治理 通知
抄报:省建管局,市安委会,孙国建副市长
抄送:市安监局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7年11月13日印发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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