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做好全省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建设局、驻常办事处,有关建筑业企业:
按照建设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通知》(建人[2007]82号)和省建设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共青团江苏省委、省建管局《关于在我省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实施意见》(苏建管综[2007]18号)的要求,为加强我市建筑业农民工的组织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农民工思想和业务素质,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丰富农民工文化生活,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按照有关要求,我市成立了常州市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指导小组,并将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做好全省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工作意见》予以转发,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
1.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做好全省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工作意见》
2.常州市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七年十一月六日
主题词:建筑 农民工 培训 转发 通知
抄报:省建管局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7年11月6日印发
共印300份
附件2:
常州市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朱晓敏 常州市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戴明水 常州市建设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潘企强 常州市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徐晓钟 常州市建设局建管办主任
孙伟洁 常州市建设局宣传教育处副处长
王小平 常州市建设局建管办副主任
程向阳 常州市建筑业管理处处长
王鸣军 常州建筑业安全监督站站长
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建管办,由徐晓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伟洁、程向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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