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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建设局 
文件

常建〔2007〕168号

    关于怀德南路(龙江中路-常金大桥)道路管养的通知

市城西地区综合改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常城西改[2007]第13号请示收悉。北至龙江中路、南至常金大桥(现命名为怀德南路)道路工程,已由你公司实施建成投运。根据《常州市城市道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和我市城市道路管养的实际状况,现决定,怀德南路(龙江中路--常金大桥)道路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道路管养,同步实施的雨水、污水工程由市排水管理处负责管养。附属道路的绿化由你公司移交给市绿化管理部门管养。希望你公司尽快办理移交手续,市政工程管理处、排水管理处根据签署的交接日期,按各自职责进行管养。


二○○七年八月三日


主题词:市政 道路 管养 通知
抄送:市园林局、市交通局、钟楼区建设局、市政工程管理处、排水管理处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7年8月6日印发
共印12份

2007-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