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建 设 厅

苏建函科〔2008〕18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图审查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
  施工图审查档案是施工图审查过程的记录,是审查机构接受监督检查需要提供的资料,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管的依据。做好施工图审查档案工作,对促进我省施工图审查工作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省施工图审查工作发展迅速,施工图审查档案日益增加,规范管理急待加强。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施工图审查档案管理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施工图审查各阶段相关文件资料作为施工图审查流程的记录,应包含以下内容,由施工图审查机构长期保存:
  1、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复印件);
  2、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报审表和建筑节能审查报审表;
  3、施工图审查意见书;
  4、勘察、设计单位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回复意见和修改、变更图纸;
  5、审查机构对回复意见和修改、变更图纸的复审意见;
  6、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
  二、全套施工图纸(含工程勘察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各专业计算资料)作为工程建设阶段性资料,由施工图审查机构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交还建设单位。
  三、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馆移交的竣工图,应当在盖有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全套施工图上(包括工程勘察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勘察、设计单位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回复意见和修改、变更图纸)进行编制。
建设单位在移交竣工图时,应同时移交施工图审查意见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江苏省建设厅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