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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建设局推行“三项”廉政建设新举措 为有效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年、发展环境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抓好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柯城区建设局积极推行“三项”廉政建设新举措,努力打造“优质、高效、廉洁、文明”的干部队伍。 一是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对机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一人建立一个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的基本情况;家庭经济收入来源;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收入申报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被举报调查核实情况;组织处理记录;年度考核结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个人廉政档案将作为干部评优评先、选拔任用及判断其是否廉洁的依据之一。 二是实行中层领导干部诫勉谈话。诫勉谈话的对象是机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正、副职负责人。在党组讨论决定诫勉谈话后,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送达《干部诫勉谈话通知书》,由局主要领导对其实施谈话并及时填写《诫勉谈话处理结果登记表》,对问题突出或经诫勉谈话处理后无明显改进的干部,再实行书面诫勉,诫勉期限六个月。诫勉期满后,被诫勉者写出书面总结汇报,局党组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作出解除诫勉或给予其他处理的决定。 三是建立监督信箱。在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办公室设立廉政建设举报箱,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和投诉。如果在廉政方面违规违纪,将取消评比资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