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申报材料 (1)申请表4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名称预先核准书或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须有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1份; (3)超过50米(含50米)的管线、杆线,提供规划部门的审批材料(相关的管线、杆线规划图,相应的建设工程管线、杆线规划许可证或相应的管线杆线架设审批许可)复印件2份; (4)涉及绿化管理部门的审批材料复印件2份; (5)涉及有关专业管线、杆线单位的实施许可复印件2份; (6)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复印件各4份; (7)挖掘位置、范围的平面图(示意图)复印件4份;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复印件4份。 2.法律依据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198号令)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 3.承诺时间 7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 涉及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按规定收取城市道路占用费和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5.办事流程 受理(窗口)→踏勘(市政管理处)→审批(市建设局)→发证(窗口) 6.申请表:点此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