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初审

1.申报材料
第一部分:上报审批部门的材料
⑴《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需购买专用软件生成。
⑵附件材料(详见建设部资质申报材料清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公司章程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
c、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d、《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技术骨干基本情况和业绩表,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e、《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及注册执业人员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或地方人才中心(或有关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复印件、现申报单位的聘用合同复印件以及缴纳三金的证明复印件;
f、固定办公场所证明(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及租用合同(协议)复印件);
g、主要设备发票复印件;
h、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I、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新成立企业提供验资报告);
J、《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的企业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业绩基本情况表)。
申报材料要求详见江苏建设信息网。
第二部分 需提供原件核实,但原件不必上报审批部门的材料:
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人事关系证明材料、注册师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三金证明等原件。
2.法律依据
(1)建设部第160号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2)《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第六条(2004年省政府第23号令修正)
3.承诺时间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
不收费
5.办事流程
受理(窗口)(1个工作日)→初审(市建设局)(6个工作日)→上报省建设厅
6.附件:点此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