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 1.申报材料: (1)申请表4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名称预先核准书或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须有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1份; (3)涉及规划部门的审批材料(相关的规划图,相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相应的规划审批许可)复印件4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4)涉及绿化管理部门的审批材料复印件4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5)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复印件各4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6)挖掘位置、范围的平面图(示意图)复印件4份;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复印件4份。 2.法律依据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198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 3.承诺时间 7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 按照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计[2006]135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修订版)〉的通知》、常州市建设委员会(常建委[1995]135号)、常州市财政局(常财综[1995]第15号)、常州市物价局(常价涉[1995]154号)《关于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的通知》和常州市建设局(常建[2006]225号)《关于修订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5.办事流程 受理(窗口)→踏勘(市政管理处)→审批(市建设局)→发证(窗口) 6.申请表:点此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