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市2007年第二批申请市政公用类
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名单及初审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87号令)和省建管局《关于做好2006年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意见》(苏建管企[2006]11号)规定,我局近期受理了常州联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申报市政公用类三级资质的材料。经初审,5家基本符合资质标准,1家代表工程不达标,拟报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审定。如有关单位对申报的企业、初审意见持有异议,请于2007年3月13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我局城市建设处(电话:0519-5682076、0519-5682075)。在3月13日前未提出异议者,则视为默认,我局将如期上报。

                                                 二〇〇七年三月六日

附件:常州市2007年第二批申请市政公用类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名单及初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