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城市房屋拆迁实施单位资格(一级、二级、三级)核准

1.申报材料
(1)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实施单位资质申报表;
(2)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单位章程或管理制度;
(4)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
(5)在编在岗拆迁工作人员的劳动聘用合同(不得兼职)及《上岗证》复印件,有职称或执业资格人员的证明材料;
2.法律依据
(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5号令)第十条。
(2)《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2号令)。
3.承诺时限
8个工作日
4.办事流程
咨询(拆迁办)→受理(拆迁办)(1个工作日)→审查(市建设局、拆迁办)(7个工作日)→转送建设厅
地址:大观路1号 电话:6602330
5.备注
本事项属代省建设厅接受申报材料,我局不收费,办理时间、收费按省建设厅有关规定执行。管理相对人也可直接向省建设厅申请办理。
省建设厅受理地点: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14幢201室
电话:025-83316860、传真025-83392474

6.
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实施单位资质申报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