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申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

1.申报材料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及其电子文档(申请甲级资质需提供电子文档);
(2)专职专业人员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管理机构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专业经历的证明;
(3)企业章程及股东出资协议(附公证书);
(4)企业缴纳营业税的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交纳营业税的完税证明(申报甲级资质需提供);
(5)自有或租赁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
(6)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验资报告;
(7)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保证制度、财务制度;
(8)专职专业人员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业为其交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律依据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
3.办事流程
咨询(窗口)→受理代办(窗口)(1个工作日)→初审(造价处)(7个工作日)→局审批(2个工作日)→转送省建设厅
4.备注
本事项属代省建设厅接受申报材料,我局不收费,办理时间、收费按省建设厅有关规定执行。管理相对人也可直接向省建设厅申请办理。
省建设厅受理地点:南京市虎踞北路12号综合南楼四楼
电话:025-83705299
5.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