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建 设 厅
苏建函科(2003)4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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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DGJ32/D01-2003)宣贯活动的预备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建筑智能化技术发展,提高智能建筑设计水平,全面贯彻《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规范》(DGJ/D01-2003),经研究定于九月份开展新版规范的宣贯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勘察设计单位从事智能建筑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企业专业技术人员。 二、宣贯内容: 规范编制组专家将结合我省已颁布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评估标准》、《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检测规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实施及验收规范》、《江苏省智能住宅小区评估方法》,对《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规范》(DGJ/D01-2003)进行宣讲。 三、其他事项: 本次宣贯时间初定为二天,具体会务由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站承办。 为组织好本次宣贯活动,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宣贯,并于8月25日前将参加宣贯的人员直接报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站(见附件),以便安排宣贯日程。 联系人:莫 奇 电话:025-3738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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