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2006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建设部、建设厅要求,为了做好我市2006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单位。本次统计季报工作,以持有甲级和乙级勘察设计证书的企业法人为单位进行填报(包括持有专项设计资质证书单位)。企业集团(母公司)持有勘察设计证书,并符合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财会字[1995]11号)规定的,可以将各子公司数据汇总统一填报,也可以由持有勘察设计证书的各子公司分别填报;企业集团(母公司)没有勘察设计证书的,由持有勘察设计证书的各子公司分别填报。
  二、报送方式。已经购买了"勘察设计信息系统企业版"软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将《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中建勘设1表 -- 建勘设5表(见附件)的相关数据输入"勘察设计企业信息系统",通过软件系统生成电子文档并直接报送至建设部网站;没有购买"勘察设计信息系统企业版"软件的单位,可以从建设部网站(http://www.cin.gov.cn)直接下载季度报表表格,填写建勘设1表 ------ 建勘设5表中的相关数据后生成电子文档,通过软盘或email方式上报至常州市建设局。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常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A座222室科研设计处(Email:tgz@cz12319.gov.cn)
另外:各勘察设计单位须提交两份纸质年度报表(盖单位公章)至建设局科研设计处。
  三、填报要求。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须按照《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中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地填报统计报表,对虚报、瞒报、迟报和拒报统计数据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其它事项。从2007年开始,各有关勘察设计及专项设计单位应按时完成季报及年报的上报工作,具体时间将以短信方式提醒,市建设局不再另行发文(特殊情况除外)。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
  联 系 人:汤国忠
  联系电话:5682085 8953351(小灵通)
        

  二○○七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