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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审图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注建(2006)3号、《关于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有关注册问题的通知》建注函(2006)24号、《关于开展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05]728号等文件精神,办理注册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1、2006年底注册有效期届满(即执业专用章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06年底)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
2、初始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及更改、补办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
二、申请材料
(一)初始注册(一级一式二份,二级一式一份)
1、初始注册申请表;
2、《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需核原件);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逾期初始注册的,应提交近二年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
(二)延续注册(一式一份)
1、延续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3、在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
4、原执业注册章(在领取新执业专用章时交)。
(三)变更注册(跨省类一式二份,本省类一式一份)
1、变更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3、工作调动证明或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或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复印件;
4、在注册有效期满3个月内办理变更注册的还应提交申请人在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
5、原执业专用章。
(四)更改、补办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一式一份)
1、更改、补办申请表。
(五)注销注册(一式二份)
1、注销注册申请表;
2、有关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以上申请材料中,属省建设厅初审类(一级)的还需提供与申请表相对应的申报数据电子文档软盘(或从网上传输数据给省注册管理机构jszczx510@yahoo.com.cn)。
2、一级注册申请表,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http://www.cin.cn或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站http://cein.gov.cn免费下载《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使用该软件填写打印申请表并生成数据电子文档。申请人将申请表及电子文档一并上报。
3、二级注册申请表:可在江苏省建设厅网站www.jscin.gov.cn→行政审批→办事指南→《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审批》(2006-11-01)附件中下载。
4、复印件的原件均需要送核。
5、注册建筑师注册期为2年,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期为3年,聘用合同中聘期应达到此期限。
6、有注册执业证书的,应提供证书复印件(A4、横版复印),并在复印件反面左上角加盖执业专用章(红章)。
7、各单位应按注册师类别和注册类型不同分别填报注册申请汇总表(下载打印)。
8、各单位务必于2006年12月29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常州市勘察设计协会(市杨柳巷26号308室,电话6612643)。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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